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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榆林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8-09-28 15:5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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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最终.XLS 

 

榆林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信访条例》,组织拟定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省信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办理省联席办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夯实责任为主线,推进工作压力层层传导,有效治理越级上访。

一是全面强化信访责任落实。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四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

(二)以落实信访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推动信访工作职能转变,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强力推进信访案件化解。二有效开展接访疏导。三是推进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四是持续加大法治信访建设。

(三)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信访工作上台阶,较好实现追赶超越工作目标。

一是创新信访事项化解方法。二是创新信访宣传工作方式。三是创新群众信访渠道。

(四)以全面强化党的领导为核心,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抓紧抓实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着力推进扶贫领域矛盾化解,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帮扶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18人,公益性岗位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支总体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信访局(含下属单位)总收入为:70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3.0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07万元,增加比例为0.6%,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值班劝返任务增加,使差旅费增加。

2017年度市信访局(含下属单位)总支出为:67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1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8万元,减少比例为0.1%,减少原因主要为减少不必要的办公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我局(含下属单位)共收入70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04万元,其他收入36.94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收入709.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260.70万元,信访事务收入449.28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我局(含下属单位)共支出6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74万元,项目支出179.99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79.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0.70万元,信访事务支出419.0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度对比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含下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673.04万元,比上年增加4.07万元,增加比例为0.6%,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值班劝返任务增加,使差旅费增加。

2017年度,我局(含下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为668.17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比例为0.1%,减少原因主要为减少不必要的办公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可分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68.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0.70万元,信访事务支出407.4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可分为:人员经费支出420.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支出203.0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7.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5.36万元,绩效工资支出43.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97万元,退休费支出22.61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2.20万元,奖励金支出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支出2.97万元,咨询费支出2.40万元,邮电费支出3.67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3.46万元,差旅费支出34.78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1万元,会议费支出0.62万元,培训费支出0.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劳务费支出7.7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97万元,福利费支出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部门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1.14万元,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同比上升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7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共10批次,累计接待15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43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同比上升5.9%。增加的原因是中省信访督查业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1万元,比上年增加2.74万元,同比上升39.3%。上升原因主要为今年督导检查工作增多,所以公务派车次数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培训费支出为0.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44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组织了全市信访工作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会议费支出3.4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5万元,减少比例为31.2%。减少原因为:本年会议安排减少。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绩效资金进行了全覆盖,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项目都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8.1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79.66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97万元,咨询费支出2.40万元,邮电费支出3.67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3.46万元,差旅费支出34.78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1万元,会议费支出0.62万元,培训费支出0.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劳务费支出7.7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97万元,福利费支出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0%,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值班劝返任务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9.89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7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榆林市信访2017年部门决算表

 

 

榆林市信访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