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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榆林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9-04-04 14: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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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信访条例》,组织拟定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省信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办理省联席办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内设机构5个:政秘科、驻市委来访接待科、驻市政府来访接待科、信息科、投诉受理办公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信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和实现榆林 “三大目标”、“两个更大”中心任务,全面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三个建设”,为助推追赶超越、保障榆林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一个,包括:

截止2018年底, 本部门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15人(包括3名工勤人员)、事业19人(包括一名退伍军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1人、退休6人)。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局机关实有人员饼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本部门没有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8万元(公用经费66.24万元,人员经费248.44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1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5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相关业务工作有所变化,公用经费压缩5%;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1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5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相关业务工作有所变化,公用经费压缩5%。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5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相关业务工作有所变化,公用经费压缩5%;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1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5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相关业务工作有所变化,公用经费压缩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4.68万元,较上年减少15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相关业务工作有所变化,公用经费压缩5%。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6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301)299.42万元,较上年增加239.42万元,原因是本年度规范调整预算编审功能科目,将人员经费科目并入行政运行科目当中;

2)信访事务(2010308)200万元,较上年减少406.02万元,原因是本年度规范调整预算编审功能科目,将人员经费科目并入行政运行科目当中;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38万元,较上年增加2.38万元,原因是本年度规范调整预算编审功能科目,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单列项;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2.89万元,较上年增加12.89万元,原因是本年度规范调整预算编审功能科目,将行政单位医疗科目单列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6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0.78万元,全部为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163.66万元,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变动幅度较大;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66.2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6.24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88.53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将专项业务费科目并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7.66万元,全部为人员支出,较上年增加18.85万元,原因是上年度产生调资,本年度申报遗属补助金;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6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0.78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63.66万元,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变动幅度较大;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66.2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6.24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88.53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将专项业务费科目并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47.66万元,较上年增加18.85万元,原因是上年度产生调资,本年度申报遗属补助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度压减不规范的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1.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前提下,保障机要通信以及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会议费预算支出4.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访工作会议次数减少;培训费预算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提升干部职工信访业务工作能力,增加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6.24万元(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7.43万元、差旅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5.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17.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本年度将车补费用科目计入其他交通费科目)。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2019年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