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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榆林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9-09-30 10:5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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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信访条例》,组织拟定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省信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办理省联席办转送、交办榆林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政秘科、驻市委接待科、驻市政府接待科、信息科、投诉受理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以及市驻京信访劝返组(本年度经费支出并入我单位)。本部门下属单位,实际预算决算财务纳入榆林市信访局一个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有力推动重大矛盾化解,全面强化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依法治访力度,全市信访工作呈现出“五上升,三下降”的良好态势:即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参评率、满意率、网投占比整体明显提升,进京、赴省、来市走访大幅下降。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信访工作为我市实现 “三大目标”,发挥“两个更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2月份市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影响稳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意见》,将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化解稳控责任全部落实到了分管常委、分管市长,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4月份信访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会同政法委和两办督查室不断开展督查督办。7月份市委印发《关于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抓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工作分工的通知》,对12个重大信访事项落实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包抓化解。市委市政府领导积极主动接访约访群众,推动了938件重点信访问题妥善化解。

(二)提升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一是抓认识。引导全系统充分认识到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是信访业务部门的首要职责,是确保重点任务落实的重要保证,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初信初访办理的重大举措,明确提出全系统要以思想转变促进工作转型的总体要求。二是抓领导。市信访局党组先后八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全市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切块把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分头推进落实。三是抓培训。市县累计举办专题培训班30多期,分级分批对全市信访机构、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操作演练,10月底在神木市召开了基础业务现场观摩会。通过不断深化培训学习,实施传帮带动,全市上下整体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规范化建设逐步进入正常轨道。四是抓示范。以中省交办事项的办理为示范,将经验成果扩展运用到中央扶贫专项巡视、环保督导和省委巡视等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当中,促进各类信访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五是抓督导。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不断加强日常督查和现场督导,市信访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工作落后县区督办督导,传导压力,推动工作,扭转局面。通过采取“五抓”,促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全年全系统及时受理信访事项7498件,及时受理率达到98.85%,较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督促责任单位实体办理4965件,按期答复率达到96.48%,较去年提高9个百分点。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满意率达到98.7%和98.8%。网上信访发展迅速,全年网投占比达到50.8%,较去年提高26个百分点。榆林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先进市。

(三)加大法治信访工作力度。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市县信访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或同级党委或政府办副秘书长(副主任),并在机构改革中得到落实。进一步落实访诉分离制度,将400多件省委巡视组交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交转市委政法委办理,使访诉分离改革得到更好落实。配合和协调市扫黑办、公安部门加强对以信访为名实施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强化各级信访工作责任。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榆林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县、乡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落实各级信访工作责任。市信联办先后发出通报批评9次,市委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区3次,向县区党委政府提出问责建议6次,向市作风整顿办提供不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形18条。各县区共对29个单位和40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6人。

(五)大力推行阳光信访。畅通网访渠道,市县接访大厅一律设立群众网上投诉自助服务区,配备网上投诉代理员,积极引导群众从“走访”转向“网访”。推行访务公开,通过市县两级接待大厅以窗口电脑双屏显示,短信提醒,发放告知单、张贴流程图等形式,实现市县接待窗口登记内容向信访人全面公开,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向信访人全面公开,信访人权利义务向信访人全面公开,信访人允许公开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全面公开的“四个全面公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市县信访局印发了《群众网上信访须知》、《诉访分离规定》、《依法逐级走访规定》等宣传资料各3万份;发放宣传凉扇、坐垫2000余份。

(六)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年疏导协调化解50人以上规模性到市以上聚集上访74批8000多人次。重大活动期间全市信访平稳有序,中省市“两会”和中央脱贫攻坚督导组、环保督导组、省委巡视组在榆期间等重要时段,全市信访系统层层落实责任,逐条登记梳理交办群众反映诉求,有力有序推进化解稳控,确保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发展预备党员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党员干部每周五开展1次集中学习,党组中心学习组每月开展1-2次集中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党的组织生活纳入常态化轨道,支部下设4个党小组,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支部换届,配齐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委员,明确档案管理、党费收缴专职工作人员,为了促进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等组织活动,将一楼大会议设立为党建活动室,先后安排党员干部到市林业局、市国税局参观学习党建工作先进经验。深入开展“三讲三提升”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无私奉献。充分应用“三项机制”,提拔使用2名干部,将3名副科领导任用为科室负责人,对7名干部进行转岗交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层层签订责任书,夯实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坚持重大事项议定、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多措并举,我局党建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提升信访业务能力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16人(包括3名工勤人员)、事业18人(包括一名退伍军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1人、退休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249.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了75.98%;本年度支出1275.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了87.64%;发生收入支出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及市驻京信访劝返组经费支出本年并入我单位。

2、本年度收入1249.4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4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4万元)。

3、本年度支出1275.4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4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4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8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249.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了85.64%;财政拨款支出125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了87.09%;发生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及市驻京信访劝返组经费支出本年并入我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4.51万元(行政运行(2010301)523.41万元,信访事务(2010308)7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5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2.2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6.86万元(基本工资126.55万元,津贴补贴104.52万元,奖金125.73万元,绩效工资3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万元,住房公积金2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2万元(离休费9.26万元,退休费16.16万元)],公用经费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万元(办公费3.63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4.5万元,劳务费8.57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12批12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驻京信访劝返组经费支出本年并入我单位。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当年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驻京信访劝返组经费本年并入我单位。与当年预算相比增加了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驻京信访劝返组经费本年并入我单位。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2批次120人次,支出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信访督查次数减少。与当年预算相比减少了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2、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2.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强化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组织相关培训。

3、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召开相关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共涉及资金700.47万元,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04%。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万元,具体为:办公费3.63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4.5万元,劳务费8.57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2.3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不必要支出,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榆林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