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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1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刑拘犯罪嫌疑人1611人
来源:榆林日报魏丽娟
发布时间: 2019-11-28 09: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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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榆林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丰硕成果,截至11月25日,全市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3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2389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611人。

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44件314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145人,涉恶案件39件169人;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1件311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141人,涉恶案件47件170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6件132人;全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23亿元,兑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金46.7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中心组学习、目标责任考核和巡察工作重点,多次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整7个县市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调整了4个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过约谈、督导、实训等方式压实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格局。

坚持宣传发动,多渠道、多频次、多维度深入宣传,在省市主流媒体发稿6497篇,各类新媒体发稿10338篇;市委宣讲团先后14次深入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进行宣讲。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市扫黑办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584条,已全部进行交办。

坚持依法严惩,我市聚焦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采取领导包抓、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措施,提高办案攻坚质效。6月份以来,全市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5个。依法对郭锐卓、谈春平、马军、李正等一批涉黑案件审查起诉,公开对马军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首要分子马军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数多达10人,判处重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该案“打财断血”2654.7万元,罚金合计1286.2万元,责令退赔给被害人1359.5万元。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8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彰显扫黑除恶决心,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坚持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战果丰硕。我市坚决把“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充分运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跟进核查、直查直办等“五项机制”,深挖“保护伞”“关系网”。截至11月2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2件220人,结案97件1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5人,组织处理21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因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问责138人。

坚持固本强基,基层建设持续加强。按照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和“大起底”工作要求,对全市2949个行政村的“两委”成员逐人进行资格联审,坚决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全市共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332名,现已全部清理并补齐配强。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388个,创建“四星级”以上村党组织946个,2306个村实现“一肩挑”。

坚持综合治理,行业环境明显改善。对借贷讨债、征地拆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打击,推动乱象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目前,17个重点行业领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74条,涉乱线索2469条,办结2381条,办结率96%,警告1499人,责令停产停业278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515个,查封场所(设施)97个,罚款75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9万元,扣押冻结财物2494件,行政类立案1388起,行政拘留170人,住房公积金共清收违规贷款9803万元,有效遏制杜绝了黑恶势力在各个领域的滋生蔓延,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