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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科所队长”充当“保护伞”——渭南市蒲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原主任赵鹏案警示
来源:党风与廉政
发布时间: 2021-03-30 10: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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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各种“赞助费”“保护费”“管理费”,长期与涉黑组织成员来往密切,甘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9 年11 月,渭南市蒲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原主任赵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 年11 月20日,赵鹏因犯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从连续12 年被评为“优秀科所队长”到沦为阶下囚,赵鹏是怎样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



徇私舞弊 坠入犯罪深渊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第一次”,这“第一次”也许是人生成长的垫脚石,也许是人生走向腐化堕落的第一步。


2014年6月,赵鹏担任蒲城县公安局重泉路派出所所长。作为人民警察的赵鹏,本应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他却为黑恶势力团伙“站台”,长期与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小混混”以及黑社会组织成员来往密切,保持不正当交往,帮助犯罪嫌疑人规避法律制裁,从中获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2016 年10 月,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立案侦查,随后被抓获并拘留。王某的家人委托黑社会组织成员叶某、徐某牵线搭桥,找到赵鹏说情,希望他从中斡旋。赵鹏收到犯罪嫌疑人家属的1.2 万元后,用其中的5000 元缴纳保证金,剩余的7000 元则装入自己口袋。


在明知王某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时为派出所所长的赵鹏违规审签取保候审报告书,并上报蒲城县公安局,让王某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此后,赵鹏还指使办案人员将此案长期搁置,致使该案件中断侦查。


经查,2014年7月至2018年11月,赵鹏多次纵容、包庇涉黑组织成员违法活动,有案不立、久拖不办,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并从中谋取私利。


贪欲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人就会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利用手中的权力便可以轻易获得财富,这让赵鹏的欲望迅速膨胀。在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赵鹏还以经费紧张、影响单位正常运转为借口,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财务收支管理等相关规定,自立名目、随意罚款,违法收取各种“赞助费”“保证金”“协作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54万余元。


这些违法所得均不开票、不入账、不上交,逃避财务监管,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警钟长鸣 筑牢思想防线

2018 年11 月,赵鹏担任蒲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他在办公室最醒目的地方悬挂了“警魂”二字。


直到当地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出现在赵鹏办公室的时候,这两个字依然挂在墙上。一个从警24年的人民警察、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最终因为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而丧失了底线,让警徽蒙尘、让警魂蒙羞。


权力和金钱的欲望一旦把持不住,理想信念的灯塔就会轰然倒塌。赵鹏自1995年入警以来,从一名普通民警一步步成长为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尤其从2006年担任派出所所长开始,赵鹏连续12年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科所队长”,曾经也是蒲城县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


“24年的从警生涯,我本能为赵氏家族光宗耀祖,却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不怨天尤人,只能怪自己没有听父亲的教诲——咱农村娃要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毕竟天下没有卖后悔药的!”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现在身体瘦了,头发脱了,可以说是党纪国法给我进行了一次‘化疗’。组织查处我违纪违法的事实说明我做事不懂政治规矩, 不讲政治纪律,疏忽了对自己的管理,付出了血的代价,应验了‘钱是万恶之源’,这给我的人生上了一堂严肃的教育课,教训太惨痛了……”


纵观赵鹏的蜕变历程,从一名通过高考而改变命运的“农家子弟”到守护一方平安的派出所所长,再到严重违纪、干扰组织审查的罪人,放松党性修养、忘记初心是根本原因。


唯有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从而增强在各种诱惑面前的抵抗力,在任何考验面前才能立定脚跟、头脑清醒、不为所惑,时刻保持初心、坚定信仰,树立起让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理想信念标杆。